2007-06-23

荒謬

有一件事讓我覺得相當荒謬,家裡明明有房間出租給別人,還要跟別人借房間租,怪事一件!又不是房間都滿了,明明還有好幾間可以住人,裝什麼生意好!真是的!將麻將住的那間整理整理就可以塞兩個人。加上我幹啥要將房間租給你,來住的又不是認識的人,多噁心!人一走還得摸著鼻子自己打掃,連一句抱怨都不行說,台灣人並不會去尊重別人的東西,東西壞了我還得自己賠。家裡那麼有錢就去租個高級飯店給人家住又不會少一塊肉,想要得面子又想當*子,受不了,少將腦筋動到我頭上來!將給那撿角兒子的錢拿三分之ㄧ來就足夠付兩個人一個月的房租了,廢物兒子,疼屁!只會去笑別人,不知自己已經被人家笑死了...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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