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幾天在我住的地方樓下看到轉角那面原本黑黑的牆上竟然出現了4塊這樣的燈箱,一塊是西班牙文,一塊是英文,一塊是德文,一塊是自己將台灣跟大陸統一的中文。字面上的意思是大陸用法,字體卻是台灣的繁體字,感覺相當搞笑。而且錯字還不少,標點符號也用的相當中西合併,不知這樣的看板是拿來幹啥的,難怪只可以偷偷掛在黑暗的牆角上。奧地利人不知在亂搞什麼,花了一筆錢去做一塊錯字一堆的東西,真是浪費。
第一誡:不能飛?依德文那塊的的字面翻譯,中文應該是--不飛行吧。
第二誡:回收--資源回收(意思對了)。
第三誡:應該是以腳踏車或是其他大眾工具取代個人交通工具。
第四誡:這還比較正常點。
第五誡:外文翻中文蠻常見的奇怪用法。這裡冬天如果東西不加熱的話應該是在吃冰塊吧。而且好呀,歐洲冬天不開暖氣,台灣夏天不開冷氣機,看那裡損傷慘重。雖然冷氣機使用量是真的太誇張了。
第六誡:是不要跟外星人購買東西或不可以請他從他們星球帶東西來嗎。遠端?在哪呀?亞利安星球嗎?
第七誡:這點對很多人來說應該都會尖叫。這世界上失心瘋的不理智型消費者遠遠超過歐巴桑型精打細算消費者。即使到了歐巴桑型的時期仍舊會花15萬買圍巾,或是將150萬的鑽石藏起來!(鑽石到底在哪裡?)
第八誡:原來孩子是用「製造」的。很多國家應該平均一對夫妻「製造」不到半個孩子吧。這點嚴重刺激到大陸人民了,人家一對生一個而已也被抱怨人口太多。
第九誡:處女地?(處男地不行嗎?)感覺這詞兒有點.....內地....(呦~臥龍岡呀,那可真是塊人煙罕至、閉月羞花的處女地呀!)
第十誡:這應該是歐洲國家應該要謹記的。去申請蓋個章,印章明明就在眼前還說隔天再來拿,永遠都搞不懂指甲跟印章那短短五公分距離為何需要花24小時才可以碰在一起,這火花還真難引爆。而且這點也在告訴東方人,不要再用找錢數字迷去羞辱歐洲人了..(小姐:3歐元53分。亞洲客人:5歐元3分,找我1歐元50 分。小姐臉很臭,3塊丟還你,搶走5歐元,找你1歐元47分。)
真是一個奇怪到不行的新十誡。有錢浪費在這裡倒不如將錢拿去救濟真的需要的人,看到這鬼東西掛在我房間窗口望出去的地方光亮到半夜12點就很想拿石頭把它丟破,爛死了!破了之後看會不會有人自覺清醒找個會中文的人將它改一下,討人厭的奧地利人........真不尊重使用中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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